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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标局专稿:我国加入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20周年 |
来源:中国商标网 发布时间:2009/10/28 阅读:689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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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1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北京召开了中国加入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20周年座谈会。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有关部委及部分省、市工商局的代表,部分企业和商标代理组织的代表共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旨在总结中国利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获得商标国际保护的经验,推动企业更好地利用马德里体系实施商标战略,实施“走出去”战略。
1989年7月4日,中国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了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的通知书。1989年10月4日,该协定正式对中国生效。20年来,中国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工作方面成绩斐然,为我国的对外开放和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
《马德里协定》为商标申请人提供了低成本、高效率、易操作的商标国际注册途径,具有“使用一种语言、提交一次申请、缴纳一次费用”的特点。申请人只需通过本国商标注册机关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和缴费,就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十二个月)内在其他缔约方取得商标专用权。
20年来,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在我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比较成熟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机制,基本建立了一支业务熟练、本领过硬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队伍,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知识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普及。
——与我国有关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量持续增长。
1990年,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收到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2048件,收到中国企业提交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40件。而在2008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收到的指定中国的领土延伸申请达到了17829件,中国企业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1574件。截至2009年9月30日,中国受理商标国际注册领土延伸申请累计13.99万件(一标多类),年受理延伸申请量连续4年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联盟成员中位居第一;国内企业或者个人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累计9477件(一标多类),年申请商标国际注册量连续4年在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联盟成员中排名第八,在发展中国家成员中排名第一。
——切实推动了企业利用马德里系统实施“走出去”战略。
加入《马德里协定》后,随着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途径的便利性逐步为我国企业所认识,我国企业国际注册商标数量逐步增加。在金融危机影响下的2008年,中国企业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仍达到1574件,比2007年增长8。与传统的逐一国家注册相比,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为我国企业至少节约了十几亿元的费用。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高效率和易操作性,更是为众多涉足国际市场企业在国际上获得商标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加入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为我国企业提供了便利的商标国际保护途径,促进了我国企业商标走向国际,使拥有自主商标的出口产品和服务在对外贸易中的份额大幅提升,逐步创立了一批如中化、华为、海尔等在国际上有一定影响力的驰名商标。
为引导和鼓励更多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继续积极推进商标战略实施,进一步加强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宣传、培训和咨询,鼓励更多企业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将自己的商标推向世界,坚定地实施“走出去”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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